二〇二二年九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南阳市精神病医院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阳市精神病医院 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又名南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阳市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河南省建院最早的地市级精神心理专科医院之一。60余年来,担负着南阳市及陕西、湖北等毗邻省地各种精神障碍、心理疾患、酒精药物依赖、毒瘾网瘾戒除、癫痫等病症的诊断、治疗、康复、预防、科研、教学、司法鉴定、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市政府交给的临时性医疗任务等。
二、机构设置
医院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现有职工459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6人。拥有高级职称38人,中级职称144人。年门诊量100000人次,年住院患者10000人次。核定床位660张,实际开放床位1175张。开设11个病区、21个门诊医技科室,开设南阳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1所。拥有先进的影像中心,检验中心。“120”急救中心现有急救车辆2台,24小时为病人提供绿色急救通道。
近年来,医院购进先进的64排螺旋CT机、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分析仪、动态脑电监测仪、诱发电位系统、数字睡眠监测系统、醒脉通治疗仪、脑波治疗仪、经颅磁刺激仪、脑功能障碍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仪、心理测评仪等先进诊疗设备60余台等大型医疗诊断设备,为医院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21年度,南阳市精神病医院。
本决算为南阳市精神病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997.44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04.79万元,增长26.92%,主要原因是病人数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396.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23 万元,占2.3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0万元,占2.44%,事业收入15,402.65万元,占93.94%,其他收入204.75万元,占1.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926.8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8.73 万元,占98.70 %;项目支出168.06 万元,占1.3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90.04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7.41万元,下降18.1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16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59 %。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89万元,增长51.47%,主要原因是我院开展重性精神病专项防治工作。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1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40万元,占8.77%;卫生健康支出(类)305.76万元,占91.23%。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10 万元,支出决算为335.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32% 。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9.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12.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此项拨款。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68.0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1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1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退休费; 公用经费84.00 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6.03 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此项拨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占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2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占91.6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占8.39 %。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5.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此项拨款。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 万元,购置车辆0 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5.52 万元。主要用于医院业务需求。 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此项拨款。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 万元。 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1 万元。主要用于参观并学习我院发展情况。 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 个、来宾66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南阳市精神病医院 共有车辆4 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南阳市精神病医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4.00万元;支出项目共0个,支出金额0万元。其中,进行项目绩效自评0个,自评金额0万元;纳入重点绩效评价0个,评价金额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